旅行社营业场所要求
旅游社的经营范围包括:
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旅游公司是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旅行社营业点的条件
办理旅行社得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旅行社资质 申请资料 1、设立旅行社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名称、经营范围和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和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证明。
旅行社经营场所
首先,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二,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
三,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助理会计师一人。
四,注册资金 按照规定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五,缴纳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10万元;
国际旅行社办理入境业务60万元;办理出境业务100万元。
六,开办申请
开办国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
开办国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七,开办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
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
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7、旅行社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到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
当你拿到省旅游局办法的《旅游经营许可证》之后,凭此就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至此,就可以开张营业了。
旅行社对营业场所的设立有哪些要求?
1、旅行社应设在繁华的商业区,以便吸引过往行人;
2、旅行社营业处应有足够的停车场,便于公众停留。
3、尽量避免选择旅行社林立的地区,以减少竞争压力;
4、旅行社应选择中层收入家庭相当集中的地区,且附近有较大规模的企业,以便吸引人们参加旅游;
5、旅行社营业场所以底楼为好,以方便顾客。
旅行社办公场所要求
申请条件:
有实际经营场所以及相应的办公设施,至少配备三名以上导游,注册资金满足30万元人民币,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60平米,出资人必须是境内自然人。
需要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导游人员资格信息,企业章程,营业场所产权或者使用证明。
旅行社营业场所要求什么
首先应当具备固定营业场所、设施、注册资本和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导游等,再向所在地旅游局提交设立申请书、法人履历及身份证明、导游人员履历及合同复印件等报告书内容,请登录烟台旅游政务网办事指南旅行社审批项目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具体可咨询莱山区旅游局监管科6891606。
旅行社营业场所要求有哪些
首先,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二,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
三,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助理会计师一人。
四,注册资金 按照规定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五,缴纳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10万元;
国际旅行社办理入境业务60万元;办理出境业务100万元。
六,开办申请
开办国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
开办国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七,开办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
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
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7、旅行社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到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
当你拿到省旅游局办法的《旅游经营许可证》之后,凭此就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至此,就可以开张营业了。
旅行社经营场所应符合哪些要求
旅行社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招徕、接待旅游者,组织旅游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设立旅行社的条件及申报:
(一) 设立旅行社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有规定的经营场所
2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设立国际旅行社要求 :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 直线电话 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任人员三名 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4)经营入境旅游业务者,需要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5)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100万元质量保证金
设立国内旅行社要求: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 直线电话 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一名 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 小于30万元人民币
(4)需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3 有经培训并持有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营业场所要求标准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证满2年,可以申请出境旅游业务。
首先,旅行社想要经营出境业务,就必须先在国内经营旅游业满2年,且2年还不得有任何违规记录。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八条规定,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其次,经营旅行社应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然后携带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其他材料到工商管理办理登记。旅行社通过工商登记后,就可以开始营业了。
最后,出境旅游业务必须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申请通过后就可以开始经营出境旅游业务。